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庞庄分公司柴油采购(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庞庄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货物采购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SGS20240823101-1
2.2招标项目名称: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庞庄分公司柴油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庞庄分公司柴油采购数量:约11.8万L,规格型号:0#、-10#、-20#、-30#,以招标人实际生产需求为准。
2.4交货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芦家窑项目部
2.5交货期:分批供货,以招标人实际生产需求为准
2.6供货期限:24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
2.8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和运输设备供应能力。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等方式(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汇至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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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
4.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 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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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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