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机关车队现有车辆32辆,包括红旗、丰田、别克等品牌,类型涵盖小型轿车、SUV、商务、中大型车等,为公司领导及十余个部室提供生产经营、安全等保障任务。出车任务大,行驶里程多,为保证各车辆行驶性能,现拟定对汽车修理厂进行定点招标。
2.2采购范围:机关车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各级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转向维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完成项目总金额累计达到预估价95万(以先到为准);
2.5服务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具有二类机动车维修及以上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及以上资格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两年(自2023年05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与企业签订的车辆维修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材料。
3.1.5其他要求:(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投标;
3.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请于2025年6月4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
4.2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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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