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华北医疗健康集团邢台总医院医疗废物及污泥处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华北医疗健康集团邢台总医院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华北医疗健康集团邢台总医院院内进行医疗废物及污泥处置等服务,医院现有床位800张,全年预估产生医废156000公斤,预估产生污泥总数量18890公斤。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服务地点:华北医疗健康集团邢台总医院院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标准和规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B、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的类别含HW01医疗废物)或《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
C、具有《排污许可证》。
D、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E、2022年5月1日至今承揽的至少一项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F、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5 月 16 日9:00时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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