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346-ZB-250428785、SXMTZB2501F-483(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招标项目编号:JNC346-ZB-250428785、SXMTZB2501F-483(G)),已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潞新公司砂墩子煤矿(以下简称砂墩子煤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西三道岭矿区西部,行政区划隶属哈密市伊州区管辖,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500万吨/年,经鉴定矿井4-1#煤层及顶板具有弱冲击倾向性,1-1#煤层顶板具有弱冲击倾向性,根据《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十四条:开采具有冲击倾向性的煤层,必须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必须进行采区、采掘工作面冲击危险性评价。故需对矿井4-1#煤层、1-1#煤层、N41盘区、N42盘区、W11盘区冲击地压危险性进行评价,划定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编制矿井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指导砂墩子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
标段(包)内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
2.3服务地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采矿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冲击地压防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9日17时30分至2025年5月14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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