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漫湾片区打捆新能源场站光传输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4-3-38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漫湾片区打捆新能源场站光传输系统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集控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交货地点:漫湾水电厂、阿柱田光伏电站、帕岭光伏电站。
2.3采购内容:采购光传输主设备、光接口板、主控板、支路板、网管服务器、网管软件等设备、软件一批,包括漫湾水电厂、阿柱田光伏电站、帕岭光伏电站三个站点内光传输设备安装、光路接入、业务开通等工程实施、系统调试、人员培训等工作内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设备供货并安装调试,完工后开展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后试运行一年,试运行结束后完成最终验收。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知识产权方面】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独立承担的电力行业光传输设备供货并安装调试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等能够反映业绩有效的关键页)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及实施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具备有效期内的HCIE-Transmission专家级光传输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②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电力行业光传输设备供货并安装调试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担任过相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合同复印件或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等能反映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2)项目实施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2名及以上项目实施人员具有HCIP-Transmission高级光传输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须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及实施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投标人单位最近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0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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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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