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110 联网报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110联网报警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110联网报警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91610132773827069R202602002(ZXGJ-2026YZ-004)
三、项目概述:1.采购内容。采购全地区分市内各分公司及有关部门和7个县市区分公司110联网报警服务,共345处。总预算费用49.668万元,服务期限1年。
2.费用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承担,由安全保卫部按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四、招标内容:1.采购内容。采购全地区分市内各分公司及有关部门和7个县市区分公司110联网报警服务,共345处。总预算费用49.668万元,服务期限1年。
2.费用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承担,由安全保卫部按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 1 | 采购全地区分市内各分公司及有关部门和7个县市区 分公司110联网报警服务,共345处。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各单位对应预算单价(元/处/月),投标人分别对各单位对应单价(元/处/月)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时,将各单位合计处数乘以投标人所报对应单价之和再乘以周期12个月,计算出总金额作为评标价格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结算单价。报警处所及费用预算明细见下表:结算周期(12个月)
| 序 号 | 单位 | 报警服务处所明细 | 预算单价 (元/处/月) | 预算总金额 (元) |
| 1 | 市内 | 金融储蓄网点73处及独立自助设备加 | 112.00 | 170688.00 |
| 钞间38处、邮政营业网点7处、现金业 务库处理区和库区各1处机关办公楼1 处及保密室1处,机要营业1处,计财 邮票库1处和站前集邮库房及营业各1 处,西岗邮票库1处,合计127处 | ||||
| 2 | 金州分公司 | 金融储蓄网点20处、邮政营业网点1处, 独立自助设备加钞间1处,分公司财务 室1处,合计23处 | 112.00 | 30912.00 |
| 3 | 开发区分公司 | 金融储蓄网点14处,邮政营业网点1处, 独立自助设备加钞间7处,机要室1处 共计23处 | 112. 00 | 30912.00 |
| 4 | 旅顺分公司 | 金融储蓄网点16处,邮政营业网点3处, 机要室1处,现金业务库1处,计划财 务室1处,守库室1处共计23处 | 112.00 | 30912.00 |
| 5 | 普兰店区分公司 | 金融储蓄网点28处、独立自助设备加钞 间13处,邮政营业2处、业务库1处、 机要室1处邮票军1处,现金业务库无 线报警服务1处,合计47处点位 | 122.00 | 68808.00 |
| 6 | 瓦房店市分公司 | 金融储蓄网点35处、独立自助设备加钞 间5处,邮政营业2处、业务库1处, 共计 43处 | 122.00 | 62952.00 |
| 7 | 庄河市分公司 | 金融储蓄网点35处、邮政营业网点2处, 独立自助设备加钞间8处,机要室1处、 三类业务库1处、四类业务库2处,邮 | 122.00 | 73200.00 |
| 8 | 长海县分公司 | 票库1处,共50处 金融储蓄网点5处,机要室1处,四类 业务库3处,共计9处43个防区点位 | 262.00 | 28296.00 |
| 合计 | 345处 | 496680.00 | ||
注: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但不仅限于出警、设备、网络、税额、质保费用等,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2.投标人报价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110 联网报警服务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要求为准,不承诺最低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投标人须具有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叁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需要在公安机关备案,具有合法、正规的资质,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安防器材、设备设施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有能力对接属地公安 110 联网报警服务平台且无额外费用支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国际陆运及国内报关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