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182号】平顶山石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数字经济网络货运产业第三方招商服务(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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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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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石采招标-2026-1 |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石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数字经济网络货运产业第三方招商服务(二期)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38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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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平顶山石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数字经济网络货运产业第三方招商服务(二期)项目,具体内容详招标文件; 5.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4.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5.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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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一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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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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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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