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4289
二、项目名称:罪犯电教中心设施设备(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盛蓉科达视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500号1栋8层837号 | 1,198,000.00元 | 88.8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盛蓉科达视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2010109 | A02010109 平板式计算机 | 罪犯电教中心设施设备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1(批) | 1,19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振宁(采购人代表)、曹庆英、刘佳、刘茂松、左仕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一)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方收取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为: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中标金额)。
(二)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人一次性支付。
代理费收款账号:单位全称: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蜀嘉支行;银行账号:020000255776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26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2.本项目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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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