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C-2026-ZFCS-G-6
项目名称:岚皋县大道河镇宿办楼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5,864.1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大道河镇宿办楼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25,864.1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5,864.1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 房屋维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25,864.1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大道河镇宿办楼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9]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大道河镇宿办楼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年度审核报告;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供应商提供2023/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到1年的可提供企业任意时段财务报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 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6)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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