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YT2602-FW076-CPMC4671-B110469T1220269-3003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6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6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主要对第一采油厂生产区域内场站开展2026年环境监测,2026年场站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和甲烷检测。2026年环境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无组织废气监测、加热炉烟气监测、地下水监测、采出水监测、噪音监测、土壤监测等,并出具有效监测报告;对重点场站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甲烷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项目估算金额4440589.00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需要4名承包商,第二标段需要2名承包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2.4标段描述:负责对第一采油厂生产区域内场站开展2026年环境监测,需要4名承包商。第一名预计费用772445.50 元(不含税),第二名预计费用760097.50 元(不含税);第三名预计费用711178.00 元(不含税);第四名预计费用696478.00 元(不含税)。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5服务地点:陕西延安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0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资质要求: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应包含本项目内容
准入要求: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环境监测项目集中资格招标》(招标编号:ZY25-XA405-FW514)中标结果公示内“三商”。(附招标入围名单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以甲方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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