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寰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采购编号:HMGC-2026-007
三、标包划分:本项目分3 个标段
四、采购内容: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 个标段共80 万元/年,根据实际下订单数量据实结算
| 包 号 | 包组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 (按折扣率报 价) | 供应商数 量 | 备注 |
| 1 | 蔬菜、水果类 | 98% | 1 | |
| 2 | 肉、水产类 | 98% | 2 | |
| 3 | 粮油、蛋、豆制品、干调类 | 98% | 1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按折扣率报价)98%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
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
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
(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
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六)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九)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十)投标单位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从业人
员健康证等相关资质。(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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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