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分公司标杆网点及潜力网点实施辅导服务采购项目(二招)投标邀请
黑龙江兆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齐齐哈尔市分公司标杆网点及潜力网点实施辅导服务采购项目(二招)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分公司标杆网点及潜力网点实施辅导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二、项目编号 :91230202MA7MLNA 39202602001三、项目概述:齐齐哈尔市分公司标杆网点及潜力网点实施辅导服务采购项目四、招标内容: 公盈 ? 包名 采购预包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称 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齐齐哈合同有效期91230202MA7MLNA439202602001-B0001 包 1 尔市分公司标杆网点及潜 36 万元90 日力网点实施辅导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36 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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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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