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一批(三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1]WS[GK]2025002-2-1

项目名称: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一批(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2,000.00元

采购包1(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222,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2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医用输血输液加温仪 1(台) 1、★可用于输血、输液加温 2、温度可调节范围31-43°C,控温精准度为±1°C 2、有高低温报警功能,±2°C,即报警 3、方便操作、移动 4、有故障报警、故障提示功能 5、预热时间≤2分钟 6、无需专用耗材 35,000.00 工业
1-2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医用恒温箱 1(台) 1、容量200-300L 2、★精准控温1-60℃,液晶显示屏 3、温度0-60℃,误差±2℃ 4、多层可调搁架,≥3层 4、搭载紫外线灯,有效灭菌,避免交叉感染 5、不锈钢外观,易清洁 6、有高低温报警、温感器故障报警 7,000.00 工业
1-3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医用空氧混合仪 1(台) 1、★气动气控,持续气流,氧浓度和流量独立输出、调节 2、氧浓度21%-100%可随意调节 3、氧浓度可直接设置参数 4、有供气中断报警、供气压报警 5、操作方便、性能稳定 6、输出氧浓度高且连续稳定 15,000.00 工业
1-4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新生儿转运车 1(套) 1.★应用于产科和 NICU的过程转运 2.★有供氧系统,氧气瓶:容量≥4L,配置氧气流量表 3.具有箱温和肤温等控制模式,箱温控制范围25-37℃,肤温控制范围32-37℃ 4.有自检、肤温器脱落等故障报警功能 5.供电模式:直流、交流、蓄电池,能显示蓄电池电量 6. 能分屏显示箱温、肤温、蓄电池容量 6.平均箱内温度稳定性≤1℃,肤温传感器精度±0.2℃ 7.推车有高度调节、减震、锁定功能 150,000.00 工业
1-5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婴儿复苏系统 1(套) 1、★适用于产房,能提供气动负压吸引,单项间歇正压人工通气以及氧供给的多功能急救呼吸设备 2、适合体重≤10公斤婴儿 3、提供低流量低负压的负压吸引 4、有溢流保护杯,重复使用的集液瓶 5、有氧浓度调节阀、流量计,氧浓度和流量分开调节,互不影响 6、提供安全、稳定、可控制的吸气峰压以及呼气末正压,确保功能残气量,改善肺顺应性 15,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①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a、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b、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 则无须提供此项。
备注: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备注: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属于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中的医疗设备。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备注: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河南省人民医院短波理疗仪、皮肤治疗仪、皮秒激光治疗仪及无影灯等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下一篇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毕节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常规耗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