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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江阴校区)二期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JY202602001-X01

项目名称:江南大学(江阴校区)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预算金额:23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南大学(江阴校区)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江南大学(江阴校区)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澄数投核〔2025〕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南大学,招标人为江南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名称)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江阴市青阳镇芦塘路东、北环路南、革新河西、府前路北侧

2.3 工程类型:勘察设计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99451㎡,总建筑面积约1899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6400㎡,地下空间面积约13500㎡投资额约13448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食堂、学生宿舍、一站式服务用房、室外运动场地、教室、实验学习用房、科研用房、后勤及附属用房等。本工程由三个组团组成,具体如下:

1)江南大学(江阴校区)二期学生生活组团项目,建筑面积737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700㎡,无地下建筑。主要建设内容为食堂、学生宿舍、一站式服务用房及室外运动场地等。

2)江南大学(江阴校区)二期综合教学及生活组团项目,建筑面积632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200㎡,地下建筑面积5000㎡。主要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学习用房、一站式服务用房等。

3)江南大学(江阴校区)二期科研创新组团项目,建筑面积53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500㎡,地下建筑面积8500㎡。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实习用房、科研用房、后勤及附属用房等内容。

2.5 勘察设计合同估算价(万元):2313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江南大学(江阴校区)二期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绿建、BIM、环评、水土保持、交评等专项设计、施工配合、交竣工验收以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相关报建,各阶段招标配合,设计交底,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相关专题报告,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以及相关设计咨询等服务工作。

2.7 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其他政府采购标已预留

2.8.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a、b二项资质: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要求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不要求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 

3.4.2 其他:1、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2、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有效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2)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1月-2026年1月的 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1月-2026年1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 相关劳动关系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5、其他要求: / 。

3.5 本工程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要求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④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⑤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⑥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联合体牵头人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拟分包计划表》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3.8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2 月 25 日1700分至2026年 3 月 2 日2400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3 月 19 日09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江南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30幢

联系人:

孟老师

联系人:

宋欣慧、李丽

电话:

0510-85919859

电话:

0510-81892502、18994578818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宋欣慧

邮编:

214122

传真:

0510-81892580

电子邮箱:

邮编:

214111

电子邮箱:

412079808@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607130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要求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③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④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⑤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⑥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联合体牵头人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a、b二项资质: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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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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