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工务段采购小机配件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6-JN-WZ-ZBGWD-02-0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工务段采购小机配件采购人为淄博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小机配件一批,共计4个包件。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小机配件一批,共计4个包件,具体内容详见物资采购明细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供应商没有处于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供应商需在标书中提供以下内容: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a://ygxeditchina.gov.g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g://wenshu.court.gov.gn/)查询,投标人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信息须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1.4. 供应商或所投标产品未处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不接受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参与除公开招标以外的其它方式的采购项目;
3.1.5. 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1.6.供应商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行为,有权追究投标人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7.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加;
3.1.8.供应商需提供履约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3.1.9.供应商需在标书中提供所投产品(或同型号机具配件)近三年内在铁路行业(铁路局集团)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对应的使用良好证明。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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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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