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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天工集团2026-2027年度兰州地区混凝土区域框架集中采购

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招标公告

为充分实现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混凝土降本增效目标,特制定中冶天工集团2026-2027年度兰州地区混凝土框架区域集中采购招标文件,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现组织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主体:招标人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天工”),由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牵头组织,招标结果适用于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招标区域内的所有项目。

2、招标范围:甘肃省兰州地区2026-2027年度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混凝土及外加剂,暂估采购总量为91000立方米,招标区域:甘肃省兰州地区,规格明细详见附件报价表,具体采购数量根据后期项目需求,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计量、结算与支付:

价格组成:商品混凝土为浮动单价,报价参照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兰州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25年11-12月普通预拌混凝土对应规格市场价(含税)为基准价上/下浮动比例进行报价,合同期内始终执行该上/下浮动比例。商品混凝土外加剂和泵送费为固定单价,合同期内始终执行该单价,无论市场涨跌均不予调价。含税综合单价组成:包含材料费、包装费、装(卸)车费、运杂费、保管费、风险费、损耗费、政府收费、税金、供应链金融服务费、资金利息、风险、售后服务等按约定完成货物交付的全部费用;因质量原因或者与合同条款不一致而发生的退、换货费等由投标人承担;不因送货量多少而额外产生运输费用。

计量方式:按双方确认签字的送货小票及对账单过程暂结;最终结算按图计量(混凝土计量参照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中约定的计算规则),如过程暂结超过图纸计算量需在最终结算时进行核减(具体详见报价表)。

结算方式:分批次进场,按月进行暂结;物资到场验收且复检合格后与招标人办理暂结手续,暂结办理过程当中,中标人不得因暂结未办理完毕而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或者停止供货。合同执行完毕后,须按招标人制式格式办理结算。

付款方式: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经检验复检合格后,招标人按月办理结算入库手续,招标人收到投标人开具合规的税率为13%(如遇国家政策税率变化,不含税价格不变,税金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60%,结构封顶完成后6个月内付至结算额的75%,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付至结算额的8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并办理最终结算后1年内付清余款,不因延期付款而产生任何利息。

支付方式:一年期银行供应链支付,如使用现汇支付按一年期2.9%扣除供应链金融服务费用(采取供应链方式付款,报价人全力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供应链金融服务费用由报价响应人承担,已包含在报价单价中);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再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计划和框架协议签订采购执行合同,根据执行合同供货、结算、付款。

4、交货地点:甘肃省兰州地区,根据签订采购执行合同约定条款分批送货到招标人项目指定地点,投标单位不因送货数量的多少来变更标的物单价。

5、交货时间:从接收到招标人书面订单到送到指定收货地点完毕周期不超过5天,具体根据后期项目需求,以实际签订的采购执行合同为准。

6、投标书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次日起60日内有效。

7、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本招标项目中标人供应的物资应符合最新颁布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规程的要求,并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具备应有的性能与功能:

《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现行国家关于商品混凝土强制性标准;招标人对进场混凝土现场检测塌落度并留置试块,送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混凝土强度。本招标项目中标人供应的物资须满足招标图纸、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质量要求以及其他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甘肃省兰州市或行业的有关项目标准、规范的要求。物资进场时应随货提供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确保材料可追溯性。招标人(监理)有权对到货物资进行抽样检测,不合格产品一律退场,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

(2)技术要求:根据后期项目需求,以实际签订的采购执行合同为准。

(3)包装储运:根据后期项目需求,以实际签订的采购执行合同为准。

(4)进场验收:根据后期项目需求,以实际签订的采购执行合同为准。

(5)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根据后期项目需求,以实际签订的采购执行合同为准。

(6)资料要求:根据后期项目需求,以实际签订的采购执行合同为准。

8、本次招标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同类材料集中采购结果正式公布为止(暂定一年)。

三、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签署合同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企业法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需提供相关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2)未被列入中国五矿供应商“黑名单”的,未被列入中国中冶“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等;

(4)与中冶天工不存在恶意法律诉讼、纠纷,未影响招标人企业声誉,未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

(5)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或诚信等严重违约、失信或违法问题,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shixinheimingda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处罚期内);(评审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7)投标人须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

(8)其他资格条件:应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2023年-至今)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单项合同业绩不低于10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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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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