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甲醇老旧装置更新改造产能整合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二标段)61区域机柜间、453脱盐水站等工程钢筋制作、绑扎等劳务分包供应商入围公开招标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标入围供应商将成为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潜在的合格劳务分包商,下一步可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劳务分包工程竞争性谈判活动(有效期:自中标入围定标后两年内有效)。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甲醇老旧装置更新改造产能整合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二标段)61区域机柜间、453脱盐水站等4项钢筋制作、绑扎等劳务工程施工入围公开招标。
2.2工程地点: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2.3招标范围:拟建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甲醇老旧装置更新改造产能整合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二标段)61区域机柜间、453脱盐水站等4项钢筋制作、绑扎等劳务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清土、钎探,钢筋制作、绑扎,混凝土工程,模板支拆,盘扣式满堂支撑体系(高度大于3.6米部分),砖砌体,二次结构,预埋螺栓安装(各种型号),安装预埋铁件 (各种型号),止水钢板安装,双排外脚手架,砌体脚手架,零工,安全文明施工费,屋面保护层,10厚屋面砂浆隔离层,40厚屋面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屋面找坡层(LC5.0轻集料混凝土找2%坡,最薄处30厚),屋面80厚挤塑聚苯板铺贴等全部内容。
2.4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以甲方出具实际开工报告为准。
2.5质量标准:应达到或超过行业标准和公司内部要求,供应商应定期对外包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接受公司的质量监督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各项人员配备齐全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均需持证上岗。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近三年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后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问题。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业绩要求(只作为加分项,不作为否决项)
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至今的类似项目合同扫描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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