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西安高新区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HXCT-057
二、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陕西交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八路30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939,825.26元 | 92.5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服务类(陕西交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西安高新区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 完成西安高新区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需满足的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一、基本要求 1、项目概况: (1)西安高新区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采购预算100万元。 采购内容:完成西安高新区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需满足的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⑥《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⑦《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⑧《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⑩《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库〔2023〕52号)及《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⑪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⑫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4、建设项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其他相关规范和规定及陕西省、西安市相关行业标准。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100万元。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及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付款方式根据季度形象进度支付。按照甲方审定的单个工程季度完成工程量×固定费率×80%进行支付(季度付款额不足10万元时,当季度不予支付,合并至下一季度支付);当付至单项工程暂定总金额的80%后暂停支付,剩余费用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后一次性付清结算后剩余价款。 六、验收标准 1、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2、本次项目应按要求完成的全部内容。容。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项目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各种费用付清之日结束。 | 满足国家、行业及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 | 939,825.2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翠田、郭宝钦、尚善全、李雨浓(采购人代表)、刘晓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标准下浮5%收取。单次代理报酬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西安高新区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 1.339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