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产业园厂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产业园厂房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6〕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寺堡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红寺堡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红寺堡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维修改造9栋厂房和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1301.5㎡;1#-6#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均2439.8㎡;基底面积2439.8㎡;7#-9#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均2220.9㎡;基底面积均2220.9㎡;厂房均为一层,柱顶标高6.0m,屋脊高度为6.525m;车间为门式钢架结构。
2.2 建设地点:红寺堡产业园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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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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