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1]NDZC[CS]2026001
项目名称:福安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第1、2标段试验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8,554.40元
采购包1(福安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第1、2标段试验检测):
采购包预算金额:1,638,554.4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38,554.4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1990000-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福安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第1、2标段试验检测 | 1(项) | 否 | 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 1,638,554.4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通知进场检测相应内容服务起15日内提交相应服务内容检测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为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为专项资质(至少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地基基础4个检测专项)。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住房和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关于“上一年度”描述修改为“2024年度或2025年度”。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2-14 至 2026-02-2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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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