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城市管理局淇县城区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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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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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淇财招标采购-2026-7 | |||||||||||||||
| 2、项目名称:淇县城市管理局淇县城区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1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31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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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对淇县城区新增55座公厕的管理、淇县城区新开通8条道路的保洁、淇县城区(淇水路)护栏清洗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当地作业标准要求,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5.3包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包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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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下列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资格审查环节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仍按上述 (1.1)至(1.5)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息记录进行甄别);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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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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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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