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柴动力有限公司2026-2028年钻井动力用甲醇、燃气机组供电及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26-Z101-ZB-FW07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柴动力有限公司2026-2028年钻井动力用甲醇、燃气机组供电及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满足钻井动力用电需求,解决济柴甲醇、燃气机组产能及服务问题,济柴动力有限公司计划对钻井动力用甲醇、燃气机组供电及设备运维服务进行招标,机组单台发电机组功率不低于300kW。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 标段名称 |
服务内容 |
招标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 (元/kw.h,不含税) |
预估金额 (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 标段一 |
钻机甲醇发电 |
新疆地区 |
1.39 |
29900 |
7 |
| 川渝、长庆(陕西、甘肃、宁夏、内蒙)青海、大庆地区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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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二 |
钻机燃气发电 |
新疆、青海长庆(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川渝地区 |
1.40 |
18800 |
7 |
| 大庆地区 |
夏季(4.1-10.3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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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季(11.1-3.3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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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三 |
钻井发电运维服务 |
新疆、青海长庆(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川渝、大庆地区 |
0.20 |
2000 |
4 |
报价为固定单价(不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投标报价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报名一个标段或几个标段同时报名。
1.标段一、标段二税率13%;标段三税率6%。
2.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甲醇燃料费及运输费、设备使用费、设备维保费(含大中小修及备品备件,现场所有设备的压力表、安全阀、流量计、计量表等的校验、检测、管理等全部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含材料)、到井及井间搬迁及吊装费用、征地费(如涉及)、地企协调费、人工费(含驻井人员费)、HSE费和附加费(含保险费)等全部费用,以及承包人合同实施过程中(承运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应承担责任和义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本项目为包干费用,招标人仅就发电量与中标人进行结算。
3.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天然气燃料费及运输费、设备使用费、设备维保费(含大中小修及备品备件,现场所有设备的压力表、安全阀、流量计、计量表等的校验、检测、管理等全部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含材料)、到井及井间搬迁及吊装费用、征地费(如涉及)、地企协调费、人工费(含驻井人员费)、HSE费和附加费(含保险费)等全部费用,以及承包人合同实施过程中(承运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应承担责任和义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本项目为包干费用,招标人仅就发电量与中标人进行结算。
4.标段三:最高投标限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现场设备所需的运维服务人员;
(2)现场设备运行所需机油、防冻液;
(3)现场设备运行所需机油滤、空滤、离心率等易损件(满足日常运维和正常更换);
(4)设备更换场地时,设备进场、退场的吊装及运输、设备的安装、征地费(如涉及);
(5)设备运行维护(设备日常运行操作、巡检、日常保养及故障处理等工作);
(6)运维服务人员日常生活及劳保用品;设备运行所需防尘布等物资;
(7)乙方配置服务车辆1辆(包含司机、燃油、机油、防冻液、过路费、停车费、保养、保险等费用),负责日常设备巡检、应急抢修、物资运输等;
(8)负责设备安全管理,因运维服务原因导致机组、减压撬(或甲醇罐)及附属设施等设备故障或导致用户罚款等损失;
(9)负责发电机组等现场所有设备的压力表、安全阀、流量计、计量表等的校验、检测、管理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0)负责现场安全问题整改、地企协调;
(11)负责运维人员的安全、培训;
(12)负责运维人员劳保用品、防护用品自备,现场设备、技术服务设备设施的标准化、目视化符合现场HSE管理要求。
(13)现场设备、技术服务设备设施的标准化、目视化符合现场HSE管理要求。
(14)HSE费和附加费(含保险费)等,以及承包人合同实施过程中(承运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应承担责任和义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
(15)符合招标人指定运维设备的运行维护手册所规定的操作标准。
2.4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国内市场。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6 结算方式
双方根据供电量结算,根据中标单价确定结算金额。每月月底对单井用电量进行签认,确认当月供电量,中标人次月开具增值税专票挂账。挂账后招标人在 90 日内完成付款(大型企业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中小型企业支付电汇。中小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7 服务质量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8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以电汇或履约保函等形式支付30万元履约保证金(标段一、标段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公司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再无续约、中止、解除后,由招标人扣除应由中标人承担的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款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无息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2.9 授标原则
(1)标段一、标段二,如有效投标人数量(N)≥8家,则取综合得分前8名为中标候选人,取评标综合得分前7名为中标人;如4≤有效投标人数量(N)<8家,则取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根据评标综合得分,取中标人数量为N-1;如有效投标人数量<4家,或开标后投标人数量<4家,则该标段重新招标;
(2)标段三,如有效投标人数量(N)≥5家,则取综合得分前5名为中标候选人,取评标综合得分前4名为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量为4家,则取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取评标综合得分前3名为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量<4家,或开标后投标人数量<4家,则该标段重新招标;
(3)评标委员会将投标人综合得分按照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若综合得分相同,则依次按“商务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技术部分评审因素自上而下顺序得分”“其他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仍然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对相应投标人投标文件综合评审,确定排名顺序。
2.10 中标人份额分配
标段一、标段二:第一中标人分配工作量24%,第二中标人分配工作量21%,第三中标人分配工作量16%,第四中标人分配工作量14%,第五中标人分配工作量12%。第六名中标人分配工作量8%。第七名中标人分配工作量5%。如中标人数量不足7名,则将剩余工作量之和除以中标人数量后平均分配至所有中标人。
标段三:第一中标人分配工作量35%,第二中标人分配工作量25%,第三中标人分配工作量22%,第四中标人分配工作量18%,如中标人数量不足4名,则将剩余工作量之和除以中标人数量后平均分配至所有中标人。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和相应资金保障,未处于财产被冻结、接管及/或破产状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3.3 人员要求: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投标人至少具备一名低压电工;标段二、标段三投标人至少具备一名持有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证(R2)特种作业人员。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专业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书扫描件、清晰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日止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购买社保缴费明细证明(社保局盖章方为有效)或工伤保险证明;如无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证(R2),则需提供承诺,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供,格式自拟。
3.4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黑名单内的“三商”参与规定范围内的选商资格,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5 其他要求:标段三投标人应是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动力设备运维、修理服务商入围项目(招标编号:JCDL2025065)标段一的入围服务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3.6 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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