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NZB2026-02-3-29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呼和浩特市,下设分、子公司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
项目规模: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参加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职工约8900人(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管理资金约7000万元/年。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用于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项目服务期:3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用“统谈分签”模式,中标人分别与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子公司签订合同。
招标内容:
引入有资质的专业保险公司对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的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进行服务,服务期3年。投标人业务范围须包含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保险机构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
3.2.2投标人需为人身险保险公司或财产险公司的省级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甲方有投保需求的地市,投标人具备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服务能力或可提供属地理赔服务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3.2.3投标人需在健康保障委托管理项目管理费部分开具符合相关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健康保障委托管理资金部分开具收款凭证,须提供承诺函及近三年的委托管理账户计息凭证。
3.2.4投标人至少具备以下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同一投保单位的保单(不以年度计算)只能作为单个业绩计算。)为企业提供的同类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业绩:
(1)“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项目”案例不少于2个,每个案例参保人员不少于500人;
(2)“补充医疗险类保障型项目”案例不少于2个,补充医疗类保障型项目的服务内容须体现意外身故(井工矿方案除外)、意外伤残、疾病身故、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服务,其中参保人员不少于500人。
注:(1)须提供合作协议或保险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数、投保险种、签订时间、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项下的保单或结算单据或委托管理合同或任一次结算发票;(2)投标人提供的案例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合同内容未能体现同类项目的均视为该项案例业绩无效;(3)认可投标人分支机构业绩。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
3.2.6投标人所属为同一集团公司的,只能由一家公司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2 月 13 日9:00起至 2026 年 3月 2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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