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 职业病危害及高毒物品检测服务 进行采购,现职业病危害及高毒物品检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职业病危害及高毒物品检测服务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合同签订主体: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标准,中核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为“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第8 部分:核仪器设备制造》要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面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第8 部分:核仪器设备制造》中要求,储存、使用高毒物品可能导致急性职业中毒的岗位或场所,应每月至少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
根据以上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公司2026 年、2027年长阳厂区、宏达厂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对宏达厂区高毒物品使用场所进行月度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谈判方式确定1家成交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提供2026 年、2027 年长阳厂区、宏达厂区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及宏达厂区高毒物品检测服务,并按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职业病危害及高毒物品检测服务 |
检测范围包括长阳厂区、宏达厂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具体检测点位见技术规格书表3-1 至表3-3)以及宏达厂区高毒物品使用场所(检测点位见技术规格书表3-4)。本项目检测点位需结合甲方业务实际需求动态调整(不超过技术规格书表3-1 至表3-4 所列检测点位),检测工作开展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检测点位为技术执行依据。具体内容详见相关技术规格书。 |
合同签订后2年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南路3号、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阜盛西街18号院 |
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证书范围应能包含第二类:核技术工业应用)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均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无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4)业绩要求:/。
(5)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供应商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供应商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6)人员要求:/。
(7)其它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经销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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