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骅港务一、二期翻车机干雾系统升级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101105,招标人为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CD1/2/3/4/5/6/7/8/9翻车机9台空压机升级改造;CD1/2/4/5/6/7/8翻车机7座储气罐更换;CD1/2/3/4/5/6/7/8/9翻车机9台干雾机更新和稳压柜拆除;CD1/2/3翻车机倾翻侧新增一层干雾系统;三、四期筒仓区干燥机更换;全系统联动调试与竣工交付等。
2.1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历天。
2.1.3.项目地点:河北沧州国能黄骅港。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干雾设备安装或改造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干雾设备安装或改造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或安全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2-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2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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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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