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前詹作业区13号泊位散货码头工程项目
钢护筒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前詹作业区13号泊位散货码头工程招标人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钢护筒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惠来县前詹镇国家电投揭阳前詹电厂,新建1个7万吨级散货码头及引桥,码头可兼顾停靠2艘1万吨级散货船靠泊作业,码头泊位长度为327m,设计年通过能力为667万吨/年工程。
2.2 交货期: 暂定2026年2月起至完工。
2.3 交货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买方指定地点,具体以买方实际通知为准 。
2.4 物资质量标准: 钢板Q235B,GB_T 709-2019《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钢材必须为全新并未用于其他用途的材料,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并具有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钢管重防腐涂漆厚度1000μ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 。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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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