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塔2026年蓟州区林业局电池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铁塔2026年蓟州区林业局电池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天津铁塔2026年蓟州区林业局电池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内容为32台12v 26AH、10台12v 38AH,预算金额1.77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见下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 1 |
12v 26AH铅酸蓄电池 |
32 |
台 |
天津市蓟州区 |
| 2 |
12v 38AH铅酸蓄电池 |
10 |
台 |
1.5 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本次询价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预估金额(万元,不含税) |
| 1 |
12v 26AH铅酸蓄电池 |
32 |
台 |
天津市蓟州区 |
1.77 |
| 2 |
12v 38AH铅酸蓄电池 |
10 |
台 |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100%。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R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77万元(不含税),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公告“1.4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交货地点:天津市蓟州区。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自然日。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服务能力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及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3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4高级管理人员交叉复用: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5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备一份蓄电池销售业绩。
(1)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
(2)业绩有效时间:合同、框架协议无签订时间的,若通过内容可有效判断实施时间符合要求的,则给予认可,如无法判断签订时间的不予认可。
(3)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4)合同签字盖章生效的认定原则:按照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执行,签字盖章不符合约定的不予认定。未明确约定的,按照签字或盖章生效原则进行认定。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列入全国/天津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列入应答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天津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天津市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参选人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3)参选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天津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4)因撤销投标/应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天津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合作伙伴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应答产品(蓄电池)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应答,否则应答均无效;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项目应答,其应答均无效。
3.11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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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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