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一标总承包项目部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一标总承包部一工区型材加工件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一标总承包部项目部。
1.2 采购方案编号:ZGJJGZDT08-CGFA-2026-062。
1.3 采购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一标总承包项目部。
1.4 采购代理机构:无。
1.5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江府<不含>)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线路全长约8.74km,为全地下敷设,设3座车站(凤翔路站、江高站、江村站)4个区间(含2座中间风井),平均站间距2.185km,最大站间距2.89km(凤江区间);最小站间距1.14km(江江区间)。其中江高站为换乘站,与广清城际衔接。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财力状况良好,有执行招标物资供应良好的资金保障。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共同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供应单位不得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黑名单内,否则不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代理商仅可代理一家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无。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2月06日16时00分至2026年02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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