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高堆公交场站项目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都区高堆公交场站项目监理 / 标段已由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207-510114-04-01-751127】第FGQB-0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7-510114-04-01-751127】第FGQB-03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都区大丰街道高堆社区四组。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8.46亩,总建筑面积约为32307.83平方米,总投资约17307万元,拟建设公交停车场及附属配套用房。
2.4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后为止,施工工期暂定72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造价审核、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等工作;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协助委托方办理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以及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的配合。
2.6质量等级:达到国家、行业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从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14000万元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14000万元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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