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抚州、鹰潭市分公司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抚州、鹰潭市分公司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抚州、鹰潭市分公司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XTC2026050028。
三、项目概述:主要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卫服务、保洁服务(含垃圾清运服务及绿化养护服务等)、维修服务(含水电维修、下水道疏通、及后勤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各类勤杂事务等)以及其他物业后勤支撑工作。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后评估,评分达到B级(百分制75分)及以上的可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362.36万元/年,本次采购南昌、抚州为工时单价采购,以工时单价*预估所需工时推算得来,所有工时需求
均为预估数,采购人不作承诺,最终结算将按实际需要进行据实结算。
具体工时详见招标文件。
鹰潭为面积单价采购,以面积单价*实际面积推算得来,最终结算将按实际面积进行据实结算,实际面积及面积单价详见招标文件。
| 包号 | 地市 | 采购内容 | 预算 (万元) |
| 1 | 南昌 | 物业管理外包 | 156.34 |
| 2 | 抚州 | 物业管理外包 | 82.73 |
| 3 | 鹰潭本部(含月湖分公 司、邮区中心) | 物业管理外包 | 105.57 |
| 4 | 鹰潭贵溪、余江 | 物业管理外包 | 17.72 |
| 合计 | 362.36 | ||
本项目分为4个包,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但每个投标人所投标包数不超过2个。投标人投标包数超过要求的,所有投标均作否决处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西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 ttp:// 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投标人出具非联合体投标申明函及不转包和分包承诺书)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出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七)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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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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