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实施机构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项目社会投资人为中国建筑股份公司、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厦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该项目单位为江西中建弋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已纳入《江西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项目起于弋阳县清湖乡,对接沪昆高速(G60)新增的弋阳西互通,路线终点位于济广高速南丰服务区北侧约6公里处,全长约177.443km。项目拟按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6米的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总投资约197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金额最终以政府核准为准)。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GZSJ),招标范围为项目开工前至交工验收的建设、管理活动和载体等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路基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路面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等建安工程和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待摊投资以及设备投资内容。
2.3服务周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要求等见附表1至附表5。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开设账户,且添加身份类型“交易乙方”,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2.2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应符合“附表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中联合体牵头人的相关资质要求;
3.2.3 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3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各方)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支机构名义投标的,必须获得其所属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唯一授权(授权书格式见附表6),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支机构与其所属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选择“交易乙方”身份,在“交通工程”类下选择意向项目,点击“进入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答疑澄清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启用注意事项的通知》《关于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3月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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