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顺县“1+N”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顺县“1+N”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2512-522729-04-01-93767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顺县诚福耕农业农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本工程采用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EPC)总承包 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黔南州长顺县县城和乡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2.2.1.新建农事服务站点:在广顺镇来远村建设农事服务总部,并在马路村、代化镇代化社区、鼓扬镇鼓扬社区、长寨街道付家院村、白云山镇思京村等地新建多个农事服务站,总建筑面积52621平方米,形成“1个总部+N个服务站”的实体网络布局。
2.2.2.智慧养殖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31333.33平方米,涵盖智慧养殖指挥中心、主体养殖设施及配套仓库,推动养殖业智能化、规范化发展。
2.2.3.智能仓储与县域综合体建设: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包括长寨街道县域综合体(含调度中心、智能仓储中心、配送中心)以及覆盖广顺、白云山、摆所、鼓扬、代化、敦操等多乡镇的智能仓储网点,构建县乡村三级仓储物流体系。
2.2.4.农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同步推进数字化农事服务平台建设。
2.3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2.4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3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勘察阶段:测绘、钻勘、取样、试验、出具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技术资料、验槽、后期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设备采购:负责采购本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等货物及提供所涉及的检测检验和管理服务;
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之间的协调等各项工作;
(3)同一设计单位或者同一施工单位不可与其他单位组成不同的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明确联合体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之间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及以后的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时,对各方约束的保证等;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制作(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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