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刘集水环境项目咨询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新洲刘集水环境项目咨询服务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新洲刘集水环境项目咨询服务项目 。
1.2 采购人: 中城乡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3 采购项目资金: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武汉市新洲区刘集地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对新洲区刘集地区水环境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站1座,近期规模为2500吨/天,远期规模为5000吨/天,远景规模10000吨/天;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座,敷设d400~d800毫米污水主干管约16.88公里,污水压力管约 282米,三级沟生态补水(新增移动补水泵车2台)及其他。
项目已于2025年12月23日中标,根据业主相关要求,本项目需要申请国家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或中央预算内资金)。为了满足业主的述求及顺利进行项目实施,并为后续在新洲地区的赓续开发和二次经营创下有利局面,拟聘请专业咨询顾问提供全面的国家资金申报咨询顾问服务。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武汉市新洲区刘集地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提供国家资金申报咨询服务。
2.2 服务期限: 24个月 。
2.3 服务地点: 武汉市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有效的营业执照 。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至少1份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前一天为止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注:所有业绩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合同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
(3)信誉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未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2 月 5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6 年 2 月 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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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