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
新郑市物业城市管理运营项目洒水车、清扫车询比租赁公告
新郑市物业城市管理运营项目已具备租赁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租赁活动。
1. 租赁项目简介
1.1 租赁项目名称:新郑市物业城市管理运营项目。
1.2 租赁方案编号:SCFA00000084674。
1.3 租赁人: 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
1.4 租赁代理机构:/。
1.5 租赁项目资金:自筹。
1.6 租赁项目概况:新郑市物业城市管理项目实施范围为新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具体作业范围如下:
(1)清扫保洁服务范围:项目范围为 2021 年 6 月开标《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城乡环卫一体化新增项目》中涉及的范围,3年到期后可纳入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具体范围为:新郑市新增市政道路216条,总计保洁面积约453万 m2;公厕53座。
本项目服务范围不含《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中涉及的3个街道办事处、9镇1乡3管委会作业范围。
此外,还包括上家服务单位义务清扫的61条面积为75.25万 m2道路,纳入合同范围。
(2)水域保洁范围:轩辕湖公园水域保洁面积约 25.07 万平方米。
(3)新郑市范围累计养护的道路绿地、公园绿地、湿地绿地、廊道绿地累计约639.54 万平方米:其中新郑市城区绿地养护面积累计约 578.32 万平方米龙湖镇区域绿地养护面积累计约61.22万平方米; 行道树养护 41198 棵:新郑城区 31849 棵,龙湖镇 9349 棵。龙湖新增8座公厕。
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运作方式,合作期2年,保洁部分年服务费4131.0292万元,绿化部分年服务费3895.5206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
附表:设备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简称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租赁时间(暂定) |
数量 |
租赁总量 |
交货地点 |
预计供货开始时间 |
备注 |
| 1 |
新郑物业项目 |
洒水车 |
10t |
8个月 |
2 |
16 |
新郑市 |
签订合同后3日内 |
2台*8月 |
| 2 |
新郑物业项目 |
清扫车 |
12t |
9个月 |
2 |
18 |
新郑市 |
2台*9月 |
|
| |
合计 |
|
|
|
4 |
34 |
2. 租赁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租赁范围:洒水车、巡检车 。
2.2 交货期:9个月。
2.3 交货地点:河南省新郑市 。
2.4 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符合现场施工要求。到场验收,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正规设备制造厂家生产并具有设备出厂合格证明,确保无假货、水货、翻新货,设备完好率满足项目的要求,设备年限要求7年以内,每台设备提供司机1名/台,设备及操作人员随机证件须齐全且有效,无产权纠纷,设备质量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出租设备来源稳定,出租设备的制造地、性能、年限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并在租赁能力中明确。核心部件磨损由投标人负责更换维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租赁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财务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
(3)业绩要求: 无 。
(4)信誉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的。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若成交候选人在评审后被审查发现存有重大偏离或没有完全实质性响应之处时则其成交资格无效,对由于不良行为而被取消成交资格者不得参与重新租赁谈判。
(5)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无。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租赁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9日15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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