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仓储物流园项目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护岸工程
安全文明物资设施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仓储物流园项目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护岸工程安全文明物资设施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仓储物流园项目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护岸工程。
1.2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517140。
1.3 采购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 采购项目概况:安全文明物资设施采购,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围堰护岸工程。护岸总长度2117.90m,其中西侧永久护岸1688.00m,南侧临时护岸213.51m,北侧临时护岸216.39m,横隔围堰190m。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安全文明物资设施采购。
2.2 供应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完工为止。
2.3 供应地点: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仓储物流园项目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护岸工程施工现场。
2.4 质量要求或供应标准:符合项目安全文明物资设施采购使用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近三年无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诉讼问题,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或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三链交易共享平台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无。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4日18时00分至2026年2月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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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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