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001]SC[HZCX]20260001
项目名称:物联网及水肥一体化智慧装备联合研发项目
采购方式:合作创新采购
预算金额:400万元
研发期限:研发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最高研发费用:400万元,其中,研发成本补偿费用限额40万元,创新产品的首购费用限额360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特殊性,其分支机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 |
| 2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标准格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黑财规〔2023〕32号)的通知,供应商需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愿承诺的供应商或不对社会公开的信息,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3 |
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
提供标准格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
| 4 |
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
提供标准格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
| 5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经谈判小组现场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响应文件提供了原作出决定部门认定其行为属于非严重或非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原决定已被撤销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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