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容增效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容增效项目一标段已由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批准固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容增效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固审批(投资)〔2025〕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配套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恒志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固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容增效项目一标段(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1、新建建筑面积17平方米臭氧接触池一座及设备安装;2、新建有效容积1050立方米半地上钢筋混凝土污泥浓缩池一座及设备安装;3、新建建筑面积183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机修间一座;4、建设除臭系统和液氧储罐各一座及设备安装;5、排水管网清淤修复工程;6、对厂区废水提升井进行改造加装设备、粗格栅及进水泵房进行改造加装设备、深床砂滤池进行维修改造、鼓风机房及加药间进行改造加装设备、臭氧制备车间进行改造加装设备、回用水泵房进行改造加装设备、脱水机房进行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东关北街现状第三污水处理厂院内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固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容增效项目一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一标段施工及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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