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采购项目名称)询比采购公告
协和码头二期项目交通船(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协和码头二期交通船租赁。
1.2 采购方案编号:SCFA00000085247。
1.3采购人: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 采购项目资金:自有。
1.6 采购项目概况: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协和码头二期拟租赁一艘交通船用于项目水上运输工作。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交通船1艘,租赁3个月,本次设备租赁单价包含操作工人工费、食宿费、润料费、燃油费、人员保险、设备保险、拖带责任险、拖轮设备必要的配件、各类修理费、设备进出场费用、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安全文明措施费以及税金等一切费用,燃油费在分项报价表中单独列出。。
2.2 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
2.3 交货地点:宁波舟山北仑港区东作业区 收件人:董平13736074986。
2.4 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交通船一艘,船长不小于17米,船宽不小于5米,载客人数不小于9人,配备救生设备(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等)、消防设备(灭火器、消防泵等)、信号设备、无线电设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真实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环保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等。
(2)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图片(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章页面)/开户行许可证。
(3)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船机设备供方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5)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4日17时0分至2026年2月8日1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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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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