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海洋观测站和同步水文观测及分析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标段一:QT026JFR090C11506BD/CNSC-XJD-26-00463
标段二:QT026JFR091C11506BD/CNSC-XJD-26-00464
2.2项目名称:
标段1:专用海洋观测站和同步水文观测及分析(长江以北)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标段2:专用海洋观测站和同步水文观测及分析(长江以南)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2.3项目概况:为满足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后续设计阶段工作的需要,需连续开展至少1年以上的厂址专用海洋观测站的海洋水文观测,并对工程海域指定的观测点进行同步观测,收集完整的海洋水文观测资料,以了解该海域水文要素的分布状况和变化规律。同时,为温排水和低放废水模型试验、泥沙冲淤模型试验、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报告的编制以及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资料。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1:专用海洋观测站和同步水文观测及分析(长江以北)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标段2:专用海洋观测站和同步水文观测及分析(长江以南)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标段1包括3个专用海洋观测站和同步水文观测及分析专题,标段2包括3个专用海洋观测站和同步水文观测及分析专题。每个专题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专用海洋观测站(如需);
(2)工程海域水文测验;
具体内容详见《统谈分签外委专题项目专用海洋观测站和同步水观测及分析技术任务书》(版次:A)。 五
海) 供应链管限公招标专用章 理有限公司
2.5项目地点:各大型核设施项目现场(具体地点将在后续具体项目中明确)
2.6服务期:
(1)本次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服务期为3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后续项目进度要求将在后续具体项目合同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提供2022年-2024年(3)具备海洋测绘甲级或海洋工程勘察甲级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4)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1年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专用海洋观测站和同步水文观测及分析相关项目业绩(专用海洋观测站和同步水文观测及分析都要具备,可以不属于同一个项目,可以不在一个合同里),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封面页+签字盖章页+工作内容及范围页)。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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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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