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6-0029 项目名称:继承公证法律服务 预算金额:475.365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肆佰柒拾伍万叁仟陆佰伍拾元整(¥:4753650.00) 本次采购为单价采购,单价最高限价为叁仟陆佰捌拾伍元整每件(¥:3685.00/件) 采购需求: 继承公证法律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章) 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窗口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319号)要求,不动产登记部门要创新服务举措,采取委托第三方公证或公证调查等方式,提高非公证继承登记效率。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购买继承公证服务,由公证员等专业从业人员参与,有效化解继承登记难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备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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