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桥—永兴天然气管道环境影响评价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土桥—永兴天然气管道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编号:GXCZ-C-26740011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湖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项目所在地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本工程起自新气管道改扩建土桥分输站围墙外2米,止于永兴北末站,全长约55km,设计压力6.3MPa,设计年输量1.8亿方,管径DN250mm,总投资约4.23亿元(不含税),全线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共涉及1地市1县区,沿线共新建2座站场及1座阀室。
土桥—永兴天然气管道环境影响评价
标段编号: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2-04 1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2-10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6-02-11 09:3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本工程起自新气管道改扩建土桥分输站围墙外2米,止于永兴北末站,全长约55km,设计压力6.3MPa,设计年输量1.8亿方,管径DN250mm,总投资约4.23亿元(不含税),全线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共涉及1地市1县区,沿线共新建2座站场及1座阀室。现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咨询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费用已下达。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响应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资质要求:无。
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4.信誉要求:
4.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4.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4.3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4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5 与采购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4.6 未被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响应人资格。
5.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人至少承担过1项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线性工程(包括管道/公路/铁路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业绩。
(注:时间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通过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响应予以否决。以上提供扫描件)。
6.人员要求:
6.1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开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6.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线性工程(包括管道/公路/铁路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业绩。
(注:时间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通过时间为准。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之一:①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扫描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②合同扫描件及其他能证明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文件,如出具的评价报告等资料,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响应予以否决。以上提供扫描件)
6.3项目成员:配备至少2名项目成员,提供开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成员须具有以下证书之一:1.环境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2.环境保护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3.环保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其他要求: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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