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大邑县城镇排水管网治理改造项目
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大邑县城镇排水管网治理改造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投【2025】第
7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邑县供排水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大邑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投【
2025】第7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
大邑县水务局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邑县西岭镇、花水湾镇、王泗镇、晋原街道;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改建县城区、西岭镇、花水湾镇、王泗镇排水管网(沟渠)约
5km 及相关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2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其他开工指示文件)为准;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内的所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3.1.3
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3.1.5
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
3年(2023年01月
01)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
(含联合体牵头人)
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
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
)。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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