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清水河县能源基地供水工程勘察设计及前期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清水河县能源基地供水工程勘察设计及前期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水河县能源基地供水工程勘察设计及前期咨询服务 已由 清水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清水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清水河县能源基地供水工程勘察设计及前期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黄河窑沟段
2.3招标规模:建设规模为小型取水泵站,年供水量低于0.3亿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取水泵站一座、蓄水池一个、加压泵站一座,以及铺设输配水管道(采用DN250至DN300钢管),长度约为20km。 为本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等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报告、设计方案及图纸、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水资源论证及核验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表)及其验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计划投资:700.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F1501002026013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清水河县能源基地供水工程勘察设计及前期咨询服务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工程-设计-水利工程-水利总图;工程-设计-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水利;工程-投资策划与决策-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后评价-水利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700.0 | 工期(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①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人员资质要求 1、拟派可研负责人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 2、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含副高)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联合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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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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