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定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施工标段(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泸定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施工标段(项目名称)已由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发改〔2024〕1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发改〔2024〕1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荣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泸定县兴隆镇乌支索村二坪。
2.1.2、项目规模:泸定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管理用房、综合车间、污水处理车间、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发电机房、其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相关工艺设备安装等。
2.1.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1.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土建及安装全部内容。
2.1.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1.6、项目估算总投资额:9759.75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2(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A证),无(业绩要求)(□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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