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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第二跑道项目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土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第二跑道项目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土建工程设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第二跑道项目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土建工程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91430000758005606Y202602001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沈阳邮区中心采购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第二跑道项目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土建工程建筑方案及配套施工图纸设计服务供应商,预算金额154万元,设计期限40天(设计方案4天、初步设计11天、施工图纸设计25天),合同期限约3年,自合同签订后至该项目通过邮政集团竣工验收(终验)。

设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安装工程:包含生产用房、汽车坡道、辅助生产用房的建筑与安装工程,按照具体项目的实际需要包含建筑(含装修)、地基处理、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不含外电源工程及供配电设备)、弱电、消防等分项工程设计。2)室外工程:包含围墙、门卫、路面硬化、绿化、海绵城市、地面排水、室外管线、场院照明等相关配套设施。3)空侧范围满足民航行业审查的安全措施等设计方案。4)配合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及相关工程手续办理。5)配合施工图审查的组织与实施。6)负责投资概算的编制(含外电源工程及高低压柜、变压器、直流屏安装等)。

、招标内容: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第二跑道项目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土建工程建筑方案及配套施工图纸设计;使用范围:沈阳邮区中心;费用集团公司承担70%和省分公司承担30%,由沈阳邮区中心依据工程结算审计后,以审计定案数作为计费基数据实计算设计费并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不分包。(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投标人需根据《计价格(2002)10号》附表1《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所示价格报折扣,折扣不高于5 折(50%)。(项目投资约11493.12 万元,此为估算值,不作为最终投资依据)。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涉及空侧范围的设计内容,须具有民航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可通过分包方式分包给具有“民航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须提供承诺函。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仓储物流或工业类建筑单体2万平米及以上的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设计费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发票需要在国家税务平台上查验真伪(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并提供查验结果截图。未提供或不清晰无法辨别的视为无效案例。)

4.投标人须承诺在设计阶段提供驻场设计服务,驻场人数根据设计阶段派驻各个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

5.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前,针对本项目投保保险期限不少于3年,保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并将保单作为合同附件,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支付设计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投标人须在沈阳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须具备独立的会议室、档案室等。(须提供带有投标人公司名头的不动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含租赁费发票)、对应工作地点的现场照片(办公区、会议室、档案室等)

7.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设计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后从事设计工作不少于4年,注册建筑师近4年内(开标前)转注不超过2次,担任负责人次数不少于3次。

(2)每专业(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等)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人为负责人,且各专业人员均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设计不少于3年。

须提供人员名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劳务合同、开标时间前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从事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合同业绩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的执业注册信息页面截图,设计人员提供职称证书盖章复印件。

8.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中的工作场地、人员配置信息均属实,若办公场地或本项目工作组人员变动,提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说明。投标文件如存在弄虚作假与实际不符、未经招标人同意私自变更本项目工作组人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

9.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除“空侧”范围的设计允许分包,其他部分不得分包。

11.投标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1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4.投标单位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15.投标单位知悉并认可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相关内容。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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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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