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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2026年北极村、西林吉镇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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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6-02-03 09: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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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2026年北极村、西林吉镇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SLJL0000G260128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漠河市2026年北极村、西林吉镇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 已由漠河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漠水建字[202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漠河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漠河市2026年北极村、西林吉镇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 ;

2.2建设地点:漠河市北极村、西林吉镇;

2.3建设内容:低质林改造、草地补植、耕地深松、小流域河道岸坡(滨岸带)采用景观灌木和种植草地的措施。(实际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总工期:261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监理服务期限:2026年3月15日开工至 2026年11月30日,共计261日历天(注:上述服务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服务期限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招标控制价:21.25万元;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服务的能力。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需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5年11月至2026年01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同时提供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内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内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3 投标人不得在“2021年以来省厅组织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及交叉检査存在问题的通报名单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通报名单中),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5.4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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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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