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TWZ-GZ2026-171)
本招标项目为合肥车辆段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维保项目招标人为合肥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合肥车辆段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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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车辆段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委外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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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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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年 |
合肥车辆段合肥段本部、阜阳运用车间、徐州检修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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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质量保证能力:
3.1.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或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A级资质,且许可设备类别包括桥式起重机。
3.1.2.2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人及以上参与本项目维保人员的电工证复印件,并提供持证人员对应任职证明(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记录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1.3.服务业绩:
3.1.3.1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24年至今)内至少1份起重机维保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如涉及到机密可隐藏)。
3.1.3.2投标人须提供1个及以上对应业绩使用单位出具的起重机维保用户评价证明;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和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2023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2023年至今被国铁集团纳入过“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
3.1.6.其他要求:
3.1.6.1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1.6.2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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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