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山口红树林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红树林造林修复(重2)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以 桂林草湿发〔2025〕18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E4505002836001900001
报建号(如有): 无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山口镇,广西山口红树林国际重要湿地范围内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 493.619657万元
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特定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备生态学或风景园林或林学类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生态学或风景园林或林学类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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