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C-0108-26J5-FG0100
中国电建水电八局
科研院全站仪采购项目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二○二六年一月
中国·长沙
第一章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8-26J5-FG0100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全站仪,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应项目履约需要,采购。
2、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全站仪,详见货物需求表,提供设备相关的配套专用工具、设备配备件、有关技术文件等,并提供不低于2年期限(自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计)的质量保证及售后保障服务。
表1:货物需求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全站仪 |
TM60 |
台 |
1 |
/ |
2、质量标准或要求:
设备组成:主机、充电器、电池、目标组(单棱镜、镜框、支架、棱镜基座)等标准配置。测角精度:0.5",测距精度:0.6mm+1ppm(精密模式)。
3、交货时间:2026年3月10日前。
4、付款方式:
(1)合同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或提供合同总额3%的质保函),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卖方维修处理符合买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返还卖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时间相应顺延。
(2)本合同付款按以下方式履行。
1)预付款:本合同无预付款。
2)合同签订后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并提交相关有效单据后,经买方核对无误并检定/校准合格后,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签字,在卖方提供合法票据后6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97%货款。
3)质保金支付:合同总额3%的质保金待满贰年无质量问题,买方于60日内付清。
5、交货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2号长岭水电八局大院2号楼。
6、质量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最终新产品,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生产或供货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
(4)报价人必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3A认证报告。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所提供的设备生产厂家应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扫描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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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