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辆段2026年第一批安全生产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6-036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2026年第一批安全生产费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标段一须满足:
(1)投标单位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单位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单位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单位需提供2023年至今有轴承磨合机和轴承标志板打号机购置、改造或大修业绩均不低于3项(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标段二须满足:
(1)投标单位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单位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单位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单位需提供2022年至今有视频监控安装业绩不低于3项(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标段三须满足:
(1)投标单位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单位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单位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单位需提供2022年至今有移动式液压架车机销售及维修业绩不低于2项(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报价。
5.标段四须满足:
(1)投标单位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单位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投标单位需提供2022年至今同类业绩均不低于3项;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6.标段五须满足:
(1)投标单位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范围包括铁路安全监测设备及应用系统的设计、生产及运维服务;
(3)投标单位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单位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须通过不少于三个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或以上单位(铁总或原铁道部)的评审鉴定或审查;
(5)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稳定可靠,须提供至少3个单位业绩证明和用户使用报告(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物资须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7.标段六须满足:
(1)投标单位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单位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投标单位应具备微控列车制动机试验系统及监测装置生产、大修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近2年来不少于3份投标产品在铁路行业的相关大修(整修)或销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及对应发票);
(3)投标产品需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级技术鉴定、审查评审;
(4)如投标单位为非原设备生产厂家时,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或现有设备原生产厂家出具的配件完全兼容性检测报告或其他整修该型号设备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运用报告各3份。
8.标段七须满足:
(1)投标单位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单位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单位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单位在2024年至今有站修数控车轮车床购置业绩不低于1项、改造或大修业绩不低于2项(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及对应的发票);
(4)投标单位所报价产品需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级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或认证;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9.标段八须满足:
(1)投标单位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单位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投标人需提供近22年来不少于3份投标产品在铁路行业的相关大修(整修)或销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及对应的发票);
(3)投标单位所投产品须通过国铁集团(包含铁路总公司及原铁道部)或者铁路集团公司(含原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
(4)投标产品应满足TFDS智能识别接口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国铁集团或铁路局集团公司出具的TFDS货车故障图像智能识别系统或TFDS通过作业智能检测系统技术审查或评审文件(原件备查);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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